关于申报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自2016年9月25日起开始申报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请各位申报人认真阅读附件中《管理办法》(见附件1)相关规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人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各院部;各院部审核盖章签字后连同盖章的汇总表以院部为单位报送至行政楼218室;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8126212@qq.com。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5日。
请注意:经研究决定,本年度暂取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单位限定数量要求,各单位可将优质项目全部上报,学校再进行优中择优。申报项目内容要求为本专业应用研究或社会需要的基础研究。
国际合作与科技处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