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申报保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公示
为做好2016年度保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根据《保定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保定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现对2016年度我院申请保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请人及申请人满足的基本成果条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4日,公示期内我院单位与个人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请于2016年3月14日12:00之前向科技处提出。未经公示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195620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国际合作与科技处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