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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项目(原优秀青年基金)、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自筹资金项目(指导性项目)等五类。我院2016年度可申报自筹资金项目(指导性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
(二)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四)实行限额推荐与申报,各单位按指标推荐。地科系、工程系、信工系、管理系、经济系、外语系、基础课部各推荐一名申请人;
(五)各单位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初选和推荐工作。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申请人填写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登录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http://kjc.hee.cn,以下简称业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与本处联系。经本处审核并分配权限后,即可凭用户名和密码以“申报人”的方式登录该项目综合业务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打印申请书。申请书须加盖所在系部公章报我处。请各系做好推荐指标控制,如推荐超额,本处只接受第一位提交纸质版材料的申请人。各单位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上午12:00前。
各单位所报项目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筛选,最终确定申请人。本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报人不能再对本项目进行修改,同时推荐项目进入教育厅的形式审查阶段。申请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日上午18:00前。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科技处直接报送到教育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二)上报材料纸制版
本处完成申请书审核后,项目申请人登录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通过业务平台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生成申请书最终版,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报送国际合作与科技处。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18:00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表组织推荐与申报工作,逾期系统关毕,恕不予受理。
软件咨询电话:15383230865         
纸制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218
 
 
 
国际合作与科技处
201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