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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河北省教育厅201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类别分为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自筹资金项目(指导性项目)等四类。
我院可申报三项自筹资金项目(指导性项目),其中科技类自筹资金项目两项、人文类自筹资金项目一项。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
(二)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
(四)各单位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初选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各系限额推荐申请人填写申请书
地科系、工程系、信工系各推荐一至两名申请人;管理系、经济系、外语系各推荐一名申请人;不推荐的单位视为自动弃权。被推荐的项目申请人登录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http://kjc.hee.cn/kyjh/Login.aspx)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与本处联系。经本处审核并分配权限后,即可凭用户名和密码以“申报人”的方式登录该项目综合业务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打印申请书。申请书须加盖所在系部公章报我处。请各系做好推荐指标控制,如推荐超额,本处只接受第一位提交纸质版材料的申请人。各系推荐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9日。
(二)确定的项目申请人确认申请书内容
各系所报项目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筛选,最终确定三位申请人。已确定的项目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确认在线填写的项目申请书内容。申报书填写内容包括:申报书首页填写、项目负责人信息、以往项目信息、课题组成员信息、组成人员研究成果、申请报告、项目经费预算、评审活页。如不符合要求,需再次修改上传。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
项目申请人要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项目立项查询、签定项目合同、上传项目进展和验收材料时仍需使用。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国际合作与科技处直接报送到教育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三)本处审核及纸制上报材料打印
本处在“申报书审核”栏目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报人不能再对本项目进行修改,同时推荐项目进入教育厅的形式审查阶段。
本处完成申请书审核后,项目申请人登录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通过业务平台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并生成申请书最终版,A4纸打印,一式三份,报送国际合作与科技处(行政楼213室)。经筛选最终确定的三位申请人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16:00。
联系电话:2195516
软件咨询电话:15383230865
 
国际合作与科技处
201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