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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4月9日 转发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

各系部:

按照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2]7)(附件1)文件要求,现组织我院教师参赛工作,具体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1、分组方式:根据提交课件的适用对象,将参赛课件分为高教文科组、高教理科组、高教医科组、高教工科组。

2、评审要求: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课件教学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课件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应由作者承担责任。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8人。凡参赛的课件应为非正式出版物。具体要求详见第十二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附件2)和2012年最新修订的评审标准(附件3)。

3、报名要求:71后参赛教师个人可在大赛报名系统——优课网(www.uken.cn)上填写参赛单位信息、作者信息和课件信息;在大赛报名系统中下载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文件,并刻录在课件光盘中;在光盘上标注报名信息文件中的课件编号,光盘封面样式参照附件4

二、日程安排征集时间:20123159月15初审时间:2012年9月169月30复审时间:2012年10月110月15决赛时间:2012年10月26—1029

三、上报材料

1、参赛者须提交电子版课件介绍,介绍课件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单机版课件以光盘形式提交参加评审;网络版课件以光盘形式提交源程序、网址、五分钟抓屏演示录像参加评审;报送光盘前须查杀病毒。

2、参赛者须在93-4日将报名信息文件(打印版,一份)及参赛作品光盘(光盘封面样式参照附件4)交至国际合作与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 张学敏,电话:13383629177

3、参赛课件评审费400/件,请在上报参赛作品时提交。

 


附件1第十二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
附件2第十二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审标准(20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