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关于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的六项措施》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严肃考风考纪,创建优良学风校风,6月28日学院组织召开了加强全院考风考纪专题会议,会上提出了加强考风考纪的六项措施,现将它们整理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关于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的六项措施》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2010年6月30日
附件: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关于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的六项措施
严谨求实的学习态度是立学之本,自觉遵守考核纪律,杜绝违纪作弊,是大学生诚实作风最直接的体现。考风考纪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目标能否实现,也关系到学院的声誉。针对几年来学院考风考纪中存在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六项工作措施,请相关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加以具体化,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教育
1、提高全院对加强考风考纪的认识。全院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考风考纪在学校整个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考试作弊虽然发生在个别学生身上,但任由这种现象蔓延下去,正常的教学秩序将难以保证,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将难以发挥,长此以往,会败坏学院的风气,影响学生全面发展,损害学院的形象。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和载体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开展诚信教育、警示教育和法规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增强遵守校规校纪的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抵制和预防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宣传教育要做到全院师生人人都参与,个个受教育,在全院学生中建立“诚信应考、拒绝作弊”的良好考试风气。
考前一周学生工作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要利用好报栏、广播台、校园网等媒体积极向学生宣传学院考试考务规定;各系要召开由命题教师、辅导员参加的考风考纪专题会议,统一部署期末考试
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各辅导员要利用班会、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在学生中开展诚信考试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诚信应考、诚信做人的思想观念。
二、加强试题的保密性,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1、减少试题接触的人员。从本学期开始,试卷审查完毕后,命题教师将试卷密封于《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试题专用袋》中,直接送交教务处考务负责人,不得由他人代送。要求命题教师要严格按照学院的试卷模板制作,由于试卷格式问题而影响正常的考试秩序的,对试卷审核人和命题教师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2、妥善保存好电子试题。命题教师严禁在公用计算机上存放试题,并加强对U盘、电子邮件等方面的管理,防止通过网络等形式泄密。
3、加强对校内各复印点的管理。后勤处要向校内各复印点重申考试前不得为学生打印、复印用于作弊的材料,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至解除租赁协议。
三、完善考务程序,加强过程管理
1、严格监考资格。明确监考教师必须是我院的正式教职工,不得由实习人员或外单位人员担任。
2、考务办公室实行准入制。与当场考试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务办公室。
3、加强对备用试卷和备用答题纸数量的管理。从本学期开始,试卷袋里的试卷和答题纸将和考试人数一致。监考教师领取试卷时必须在考务办公室进行数目清点,如发现有数量短缺的,可从考务工作人
员处领取备用试卷和备用答题纸;考试过程中如因学生试卷印刷等问题需要调换,一律拿作废的试卷和答题纸换取备用卷并办理登记手续。从本学期开始,考试结束后所有的试卷和答题纸一律全部收回,并清点数目。
4、监考人员、考生座位的安排继续实行随机编排的方式进行。
四、强化监督,加大巡查力度
巡查工作是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巡查工作的强度和力度能够直接带动全体考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成立巡查组。本学期起试行分时间段由院领导、教务、学工、系共同组成的巡查组,重点巡查考场安排情况、监考教师执行考试规定的情况等。
2、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举报邮箱。在每场考试前都在教室黑板上公布学院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并由专人了解和处理各种举报信息。
五、发现问题,依规及时处理
1、及时通报。考试过程中,考务组设专人负责通报全院考试违纪、作弊情况,一旦认定一般在当场考试结束前将通报张贴在全院醒目位置,通报时间最晚不超过第二天。
2、简化学生违纪、作弊处理程序。取消各系对考生违纪、作弊的认定程序,监考教师发现违纪、作弊情况可和违规学生一同向主考说明事情经过,由主考直接认定考生的违纪、作弊行为并按文件规定对违规学生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认定后再通知各系。
3、严格工作程序。监考、巡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地质大学
长城学院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第六章规定。如发现任何学生违纪、作弊现象,一律按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处理,不得私自处理,以免引起考试后的纠纷。
六、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
1、坚决制止说情风。学生违纪、作弊处理过程中,严禁给违纪、作弊学生说情事件的发生,对故意包庇纵容学生违规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说情教师或工作人员相应纪律处分。
2、考试违纪违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教师、考务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因保密不当或主观故意造成试题泄密的行为,以及评阅卷或登分时造成成绩偏离实际的情况,要在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年终评优与职称评定时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巡考发现的监考人员在考试期间私自离开考场等行为,试情节给予口头警告、扣发考务费直至纪律处分。
学生考试违规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宿舍、班级里出现学生考试违规的,不能评为星级文明宿舍和先进班集体。
3、建立试卷的抽查通报制度。每学期初,督导组要对上学期试卷的命题质量、评卷情况和试卷归档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阅卷评分是否规范,有无故意或者因工作粗心造成的漏判、误判或者随意加减分现象,抽查结果将向全院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