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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制度
党内制度
【党员园地】 加入时间:2009年05月15日 信息来源:不详 作者:admin 访问量:

发展党员制度

    一、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四、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五、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六、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八、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私营企业主不得发展为党员。

    九、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十、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员教育制度

    一、积极选送党员到上级党校参加轮训。

    二、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三、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四、每年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各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五、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备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确定本支部党员活动日。

    六、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实用技术培训班,使每个党员掌握1-2门实用技术。

    七、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每年组织一次义务劳动。


党费收交制度

    一、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交纳党费。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额:

    1、在乡村企业工作的党员,以每月工资、津贴、奖金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每月工资收入在800(税后)元以上至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税后)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2、从事个体、工商、企业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二条第3款比例交纳党费;

    3、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4、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1角。

    三、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大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四、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五、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六、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八、支部每半年向乡(镇)党委上交党费一次,并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交情况。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二、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三、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四、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在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五、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有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

    六、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七、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件,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双争双评”制度

 
    一、“双争”即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争创先进党支部;“双评”即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评议党支部。

    二、“双争双评”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评比。

    三、“双争双评”的目标与标准:

    党支部认真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八项基本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党员坚决履行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评议时每个党员要如实向支部汇报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思想、学习情况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通过评议,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进行表扬奖励,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优秀共产党员。对不合格党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六、评议时,支部向支部大会报告一年来的工作,由全体党员评估后报上级党委参加先进支部评比。被定为三类支部的,支委会向支部大会作出检查,并制订出整改措施。


组织生活制度


    一、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二、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三、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支部委员会议。

    四、党员数在6人以上的应建立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

    五、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六、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七、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八、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党员联系户制度


    一、围绕“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这个主题,开展党员联系户工作。

    二、每个党员按支部指派与本人选择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若干农户。

    三、党员联系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组织有关指示精神。

    2、听取联系户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其正当权益。

    3、帮助联系户排忧解难,共同寻找合法致富之路。

    4、进行法制宣传,督促联系户对三大国策及其他工作任务的落实与完成。

    四、对待联系户要做到热情、耐心、主动,联系间隔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党员联系户一经确定后,一般不作变更,特别原因需调整的,应事先报支部讨论通过。

    六、对联系户的困难和不良思想行为,联系党员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党支部,集体讨论解决办法。

    七、党员联系户情况作为年终评议党员的依据之一。


农村党支部五个一工作目标


    一、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尤其要有一个好书记,能够团结带领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培养锻炼一支好队伍,共产党员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干部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共青团员能够发挥助手和后备作用。

    三、选准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充分发挥当地优势,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四、完善一个好经营体制,把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和农户承包经营的积极性结合起来,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引导和帮助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五、健全一套好的管理制度,体现民主管理原则,保证工作有效运转,使村级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